中铁武汉电气化局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充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ZZHKGNCGFHBL02-JXZL-GKJT-2026-01
致租赁商: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充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充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部。本批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租赁。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2.2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兖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兖州路-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起点为规划充州路东侧,终点止于徐州路东侧,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防洪除涝规划(2021-2035)》规划南康沟河段,位于航空港区岗李乡境内。
本项目是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0.95km,河道治理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30年一遇除涝。设计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河道底宽30m,边坡均为1:3,边坡采用生态联锁砖与草皮防护,新建混凝土路面巡河道路,长0.871km。新建桥涵3座,其中5孔5mx4m(宽x高)2座,5孔5m×.5m(宽x高)1座。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充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油料、保养维修、现场配合、租赁服务以及操作人员(含配合人员,如果需要)工资等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招标租赁招标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2.5计划租赁期:2026年2月-2026年6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租赁周期)。
2.6租赁使用地点: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康沟(充州路一徐州路段)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部施工现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7价格确定:履带式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洒水车本次采用包月租赁,包月按照每天8个小时计,具体以合同要求为主。出租方应具备全F24小时提供租赁服务的能力,随时满足现场需求。
3.租赁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租赁招标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租赁招标机械出租能力、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所供出租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3租赁能力及要求: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机械设备租赁能力,具有在类似施工项目提供本次招标机械的出租经验,并提供证明资料;
3.4机械租赁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2年(土方机械、相关机械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人须提共至少2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
3.6.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根据现场租赁需求,满足随时通知不超过2个小时便可到达使用现场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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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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