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SH10-FW044/ZB-SBCYC-202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苏北采油厂2026年采油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油公司”改革总体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采油厂当前原油生产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对所管辖区内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设备设施及管道、注水站、集输处理站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资料录取与异常分析,隐患排查与治理,增产技术研究以及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有利支撑保障。
2.2 服务内容
2026年苏北采油厂所辖区内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设备设施及管道、注水站、集输处理站等生产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资料录取与异常分析;油田开发动态分析与措施制定;生产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生产运行管理等。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采油厂日常运行管理、技术分析及措施制定、合规及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巡回检查、增产技术研究等工作;
2)负责生产现场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的动态跟踪分析判断及措施,落实配产配注生产计划,并建立完整的基础资料台账;
3)负责管道日常巡检、维护及完整性管理;
4)负责油水井取样计划落实,化验数据分析,并建立完整的基础资料台账;
5)负责原油生产计量、装卸及原油销售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平稳受控;
6)负责对生产现场的故障分析排查与处理,高危作业许可票证办理与属地监督管理,对现场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7)针对生产现场生产难题,开展分析、攻关、试验,并在招标人认可或风险可控情况下开展推广应用。
8)负责原油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与计量标准化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泰州市姜堰区和兴化市、淮安市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及东台市等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6 招标范围:2026年苏北采油厂所辖区内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设备设施及管道、注水站、集输处理站等生产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资料录取与异常分析;油田开发动态分析与制定措施;生产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生产运行管理等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近四年(2022.01.01-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田生产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及项目验收资料(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2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不少于9人、操作人员不少于16人。须提供承诺书
3.5.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或以上油气田生产管理服务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经过招标人综合评估,并满足本项目需求。若拟投入人员能力不符合项目要求,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约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4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中标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所需人员,具体在岗人员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须提供承诺书
3.5.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约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6.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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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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