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2132026008.
项目名称: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4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 1(家) | 详见采购文件 | 0.4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合同包2(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3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保险服务 | 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 1(家) | 详见采购文件 | 0.3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合同包3(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3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保险服务 | 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 1(家) | 详见采购文件 | 0.3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2(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3(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的在甘肃省内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资格。 (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投标)。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本次招标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须有省级公司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合同包2(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的在甘肃省内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资格。 (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投标)。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本次招标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须有省级公司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合同包3(临夏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须具备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的在甘肃省内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资格。 (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投标)。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本次招标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须有省级公司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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