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印江县北部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已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印江县北部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印发改建设〔202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水利水电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水利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普瑞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印江自治县天堂镇、刀坝镇、沙子坡镇、板溪镇和杉树镇。 |
|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年引水量为508.7万m³,最高日需水量为13936.8m³/d,结合本工程供水对象的重要性,工程等 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净水厂、水池、输水管线、泵站等。其中:1、输水工程:输水管189.33km,新建水池13座,新建泵站11座;2、净水厂:新建凉风坳水厂8000m³/d;3、智能化系统:智能化软件系统1套,智能控制室系统设备1套,泵站自动提水控制系统10 套。 |
|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0376万元,合同估算价:8046万元。 |
| 2.4、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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