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520523-04-01-554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X5M3小洋溪至老木孔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交党专纪(20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金交复(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金沙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黔财建[2025]181号、金交呈(2026)11、12号(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金沙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金沙县X5M3小洋溪至老木孔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金沙县小洋溪至老木孔
2.1.3 建设规模: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本次设计采用结构性修复,改善路段路线全长12.087Km,与计划里程12.087Km一致。
技术标准:沿用原道路设计技术标准,原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原公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采用结构性修复,K30+300-K31+300段直接在原路面上加铺25cm水泥稳定碎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其余路段首先对路基、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再对剩余路段路面层进行铣刨,采用水稳层冷再生技术处理水稳层后,面层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2.1.4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29.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10.858565万元。
2.1.5 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遗书等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2.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内完成
2.2.3 合同估算价格:1410.858565万元
2.2.4 缺陷责任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无在岗)。
(2 )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须为 D 级及以上。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顺序对应引用,同一顺序级别中,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具体顺序如下:
(1)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注:①投标人若引用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结果,应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截图及网址以便招标人进行查询)。②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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