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CQDS6B-XJ-2026-03
公司/厂:
因国家管网杭州、芜湖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拟采购一批工业气体(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指标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氧气 |
40L |
国标 |
瓶 |
2500 |
芜湖 |
|
2 |
乙炔 |
40L |
国标 |
瓶 |
2500 |
芜湖 |
|
3 |
二氧化碳 |
40L |
国标 |
瓶 |
700 |
芜湖 |
|
4 |
氧气 |
40L |
国标 |
瓶 |
500 |
杭州 |
|
5 |
乙炔 |
40L |
国标 |
瓶 |
500 |
杭州 |
|
6 |
二氧化碳 |
40L |
国标 |
瓶 |
300 |
杭州 |
|
合计 |
7000 |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搬运、储存、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双方现场点数及压力表检测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质量安全要求。
6.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浙江省杭州市中铁十一局工地。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7.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7.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12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90%的价款,180天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97%的价款,剩余3%为暂扣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12个月,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7.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8.报价有效期:60天
9.其他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卖方要严格按照买方计划保障供应。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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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