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5057-1
二、项目名称: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等医疗设备(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新时空(深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A座7楼 | 488,000.00元 | 72.8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货物类(新时空(深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2-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镭健科技 | Ligenesis-MC30 | 1 | 台 | 488,000.0000 | 4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伟宏 |
| 评审专家: | 林志强 、 林美玲 、 张冬梅 、 林专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服务费: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部份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C、各采购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0.58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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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