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FJYS[GK]2025001
项目名称:学园校区北区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0,170.00元
采购包1(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实验室搬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3,1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33,17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5090000-装卸搬运服务 |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实验室搬迁项目 | 1(项) | 否 | 1 设备搬迁 各台设备拆卸、包装、搬迁、安装归位及调试。 2 家具搬迁 各项家具拆卸、包装及安装归位 3 标本搬迁 包含标本换液、标本泡液入池和废液收集装桶 4 耗材搬迁 各项耗材拆卸、包装及放置归位 包括搬迁安全及搬迁过程产生耗材等 | 1,333,17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搬迁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采购包2(药技学院新校区实验室搬迁):
采购包预算金额:68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8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C15090000-装卸搬运服务 | 药技学院新校区实验室搬迁 | 1(项) | 否 | 药技学院实验室设备、家具及耗材搬迁服务 | 687,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搬迁时间按照采购人通知为准,搬迁时间为30个工作日(不含调试、验收)。
采购包3(北区图书馆家具、 图书、设备搬迁):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C15090000-装卸搬运服务 | 北区图书馆家具、 图书、设备搬迁 | 1(项) | 否 | 北区图书馆家具、 图书及设备搬迁服务 | 1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打包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马上开始书刊打包工作,10天完成打包任务。 2.搬迁时间:15天完成搬运任务,30天完成上架任务。 3.部分提前搬运的图书会提前告知服务方。
采购包4(北区行政办公室搬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4-1 | C15090000-装卸搬运服务 | 北区 行政办公室搬迁项目 | 1(项) | 否 | 莆田学院学园北区行政办公室家具、设备及耗材搬迁至新校区的服务 | 1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搬迁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实验室搬迁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2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药技学院新校区实验室搬迁】、“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3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北区图书馆家具、 图书、设备搬迁】、“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4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采购包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北区 行政办公室搬迁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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