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和平大道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播州区和平大道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播州区和平大道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遵义市播州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立项批复:播发改审批〔2023〕14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播发改审批〔2024〕58号、初步设计批复:播发改审批〔2024〕60号、项目代码:2310-520321-04-01-477879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立项批复:播发改审批〔2023〕14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播发改审批〔2024〕58号、初步设计批复:播发改审批〔2024〕6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70%申请上级补助资金,30%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龙坑街道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其他;
2.3 合同估算价:11410.23万元;合同估算价:91690147.54元(四个标段合计);
2.4 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K0+000-K1+800、K8+000-K9+346.817。二标段:K1+800-K3+900。三标段:K3+900-K6+035。四标段:K6+035-K8+000。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不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与责任划分,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5)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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