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改造工程施工。新增乙烯精制及压缩单元、1套料仓,改造丙烯精制单元,其他单元利旧,聚丙烯装置规模不变,可以生产均聚和无规共聚物两种类型的产品,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装置综合能耗为63.51千克标油/吨产品,总单消耗为1010千克/吨产品。详见基础设计资料。包工包料施工。
2.3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开工,至2026年12月30日竣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
安装工程: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2版)》炼油化工工程Ⅱ类工程费率标准,按照费率下浮竞争报价(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规费、安全生产费等不可竞争费用除外),最小下浮比例为8%。
建筑工程:以建筑工程总价下浮比例为竞争报价(主材费及国家规定不准许调整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等除外),最小下浮比例为5%。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得到授权的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实时查询,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停业、破产情形,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公司出具的财务状况表。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每份合同为1项,以发票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包括合同关键信息:至少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金额可以不足合同额,如任意一份阶段发票即可)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具有3年及以化工工程或上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提供自制格式的《机械设备配备承诺书》,承诺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不允许兼任。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施工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3.8.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3年及以上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化工工程或炼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业绩。
以上人员提供投标人盖章的人员简历表(须体现工作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未体现相关人员姓名,投标人提供盖章的任职承诺书);以上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建项目任职(提供格式自制承诺书)。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9劳动力安排计划:
安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专业施工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提供自制格式的《劳动力安排承诺书》,承诺及时安排工程所需的人员。
3.10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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