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脱硫原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328)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三期脱硫原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5、6号机组为60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了东方锅炉股份公司引进美国福斯特-惠勒公司技术生产的 DG2030/17.45-II3型锅炉,其主要型式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双拱形单炉膛、倒"U"型布置、中间一次再热、尾部双烟道、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固态排渣、“W”火焰锅炉。
2.2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电厂。
2.3 采购内容:珞璜电厂为提升三期机组风烟系统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需针对三期机组引风机出口至脱硫吸收塔进口段烟道开展烟道优化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工期:
预计开工时间:2026年3月11日,进行烟道及烟道支吊架的预制工作及土建基础施工前期工作,如工期有变化入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单台机组停机施工工期30天(含土建施工工期),5号机组预计停机时间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6号机组预计停机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2026年5月10日。要求投标人在停机施工工期内完成土建及烟道拆装工作,现场所有剩余工作包括不限于保温、油漆、楼梯平台安装等,在停机施工工期后10天内完成。
如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将工期提前,投标人有义务重新安排工期,通过加派人力物力、安装夜班施工等手段,配合招标人提前完成改造工程。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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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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