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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2026年渝万高铁、成渝中线高铁重庆段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监理服务联合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渝万高铁、成渝中线高铁重庆段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监理服务联合采购】(招标编号:【0701-2640CQ02000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铁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移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监理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

渝万高铁:渝万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包含:渝万高铁正线、渝湘高铁重庆站至重庆东站段、成渝客专重庆站至沙坪坝站段和重庆东相关联络线,覆盖红线内隧道共计79座,隧道长度共计182.27km的监理服务。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中的电源配套、隧道口场坪配套、电力引入、防雷接地等施工、安装、调测等监理工作。

成渝中线高铁:成渝中线铁路线路起自重庆铁路枢纽重庆北站,终于成都铁路枢纽成都站,其中重庆市境内长102.698km;正线新建车站6座,分别为:重庆科学城、铜梁、大足石刻、安岳、乐至、简州,引入既有车站2座,分别为:重庆北站、成都站的监理服务。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中的电源配套、隧道口场坪配套、电力引入、防雷接地等施工、安装、调测等监理工作。

标包1(渝万高铁):预估不含税金额【544万元】,含税金额【576.64万元】(增值税税率按6%编制预算),如为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及实际税率计算合同签订金额。资金已落实,各招标人出资构成如下:

               出资

招标人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重庆移动

157

166.42

重庆电信

73

77.38

重庆联通

94

99.64

重庆铁塔

220

233.20

合计(万元)

544

576.64

标包2(成渝中线高铁):预估不含税金额【193万元】,含税金额【204.58万元】(增值税税率按6%编制预算),如为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及实际税率计算合同签订金额。资金已落实,各招标人出资构成如下:

出资

招标人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重庆移动

58

61.48

重庆电信

41

43.46

重庆联通

9

9.54

重庆铁塔

85

90.10

合计(万元)

193

204.58

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招标,最终执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建设地点:

渝万高铁:渝万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包含:渝万高铁正线、渝湘高铁重庆站至重庆东站段、成渝客专重庆站至沙坪坝站段和重庆东相关联络线。

成渝中线高铁:成渝中线铁路线路起自重庆铁路枢纽重庆北站,终于成都铁路枢纽成都站,分别为:重庆科学城、铜梁、大足石刻、安岳、乐至、简州,引入既有车站2座,分别为:重庆北站、成都站。

监理服务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标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

2.2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号

线路名称

含税金额(万元)

税率

标包1

渝万高铁

576.64

6%

标包2

成渝中线高铁重庆段

204.58

6%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包。

2.3监理服务期:标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标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

2.4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2.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填报综合折扣报价,最高综合折扣8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工程监理服务类似【轨道交通(含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类相关监理】业绩:

标包1:累计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标包2:累计合同金额达到【80】万元及以上。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2)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标依据。

注:

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②投标人名称应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否则无效。③合同原件自愿带往评标现场备查,不强制要求原件带往评标现场,但不排除因为扫描件不清晰或评委会需要核验材料真实性时对投标人提出原件现场核验的情况。请投标人充分把握风险,自行决定是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为通信工程)。

【提供:①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5年6月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任意1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

3.1.5专业监理工程师:

(1)标包1:投标人派驻【6名】专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具有【通信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标包2:投标人派驻【3名】专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具有【通信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①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相应证书扫描件;②2025年6月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任意1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

3.1.6其他承诺:投标人须承诺:

(1)为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他承诺书》。】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5)被列入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16)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发布的《供应商负面行为》,拒绝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17)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重庆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已纳入中国联通一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非联合体应答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转包、分包承诺书》。】

3.5控股及管理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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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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