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2026 年客服中心客服业务外
包项目公开谈判招标公告
(山东全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6年客服中心客服业务外包项目谈判”(项目编号:ZZ2026-SDQC-0118)以公开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2026年客服中心客服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ZZ2026-SDQC-0118
三、项目概述:本采购项目主要是采购全市2026年度客服中心客服业务外包项目,区域客服外包费用预算30.5万元/年、主动客服外包费用预算24.9万元/年。
四、采购内容:
根据立项需求,本采购项目主要是采购客服中心客服业务环节进行外包。主要负责来电受理和电话外呼等工单处理类工作。(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八)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与邮政公司有劳务派遣关系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
(十)投标人负责承担其提供服务人员的薪酬、社会各类保险等费用,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枣庄最低缴纳基数。
(十一)中标(成交)后在采购人指定机构开立并使用对公结算账户,作为本项目相关资金往来的主要结算账户(若使用前期已开立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账户,请详细说明账户情况);鉴于曾经多次发生外包公司挪用或延迟支付外包人员薪酬,影响邮政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对于外包类项目,供应商还须承诺在指定机构办理外包人员代发工资业务,以利于采购人监管,保证外包薪酬及时发放到位。
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在山东省内开设账户用于本项目资金结算的,须承诺本企业使用或者引荐其他企业新增使用山东邮政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引荐办理邮储银行公户、贷款,存款、保险、理财,代发工资、商户结算等业务)。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无
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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