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哈尔滨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哈尔滨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项目编号:TC269W014
招标人:哈尔滨输油气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黑河首站、五大连池分输压气站、明水分输压气站、兰西分输站、绥化末站、哈尔滨北站、肇源分输压气站、大庆分输站、双合站、克东首站、克山站。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按照《国家管网集团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基层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存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需外委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依法取得转移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
2026年哈尔滨分公司环境污染物清理
标段编号:00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22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7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29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对黑河作业区、五大连池作业区、明水作业区、肇源作业区所属站场及阀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分公司各单位填报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危险废物基本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投标人资格要求:1.1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2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模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至少包含:HW08(900-214-08、900-217-08、900-220-08、900-249-08)、HW09(900-007-09)、HW49(900-041-49)等。
(注:响应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响应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或者有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承运单位(有合作合同且合同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第三方承运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类别包含本次危险废物类别。
(注:响应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为第三方承运需提供第三方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1.3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类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承揽范围,响应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验收文件;否则业绩无效;提供扫描件。
1.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响应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响应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25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响应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1.5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列入响应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注:上述(1)-(5)项以评审时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及采购人提供的失信行为处置名单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未在有效期内的按照未被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响应将被否决。
(6)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特别提醒:请响应人自行登录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平台(国资委平台)网址:https://www.cneptp.com/index,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将会影响登录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以及成交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响应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1.6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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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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