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待本项目货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达到验收标准并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款的100%款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生产日期:所供设备的生产日期原则上在合同签署日期之后,但如因厂家原因导致设备生产日期确无法达到前述要求的情况下,则设备的生产日期最长不超过合同签署日期前8个月。
★5.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6.质量保证期: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所有品目设备自项目验收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均免费提供5年原厂质保,自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对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以及货物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免费提供更换配件,免费维修。
★7.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10年以上。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9.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0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免费提供原厂必需的安全性系统软件和硬件服务。
★11 .中文操作手册、技术及维修资料:需提供。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品目001:阴道镜(数量:1)
★1.镜头部分:显微光学镜头,集光源、目镜、相机接口一体化
★2.光学系统:采用≥三路通道独立光路系统
★3.内置测量:具有目镜内置测量功能
★4.放大倍数:7.5~30倍,其中有15倍变倍刻度
5.灯源:LED冷光源照明系统,省电,超静音,寿命≥1.5万小时。
6.光学滤镜片:光源里有内置可调绿色滤镜片,不是用绿色灯泡代替。
7.支架:可旋转的气压式升降支架
8.摄像系统:数字专业相机,≥2200万超高像素图像采集, HDMI高清实时图像显示。同步输出:镜下图像与显示器图像100%同步显示。
▲9.图像处理器:不低于4K一体化主机, Windows10操作系统
10.打印输出:激光彩色打印机。
11.软件管理系统:
11.1高清图片可局部无缝缩放,实现数字显微图像采集。
11.2能够对检查全过程的图像进行全屏显示、采集、导入、录像、计时、图像标记、存储、感光强度和色彩调整。
11.3具有阴道镜血管分布增强显影功能。
11.4具备真实的测量功能。
11.5检查图像自带检查时间,便于医生查证。
11.6具有醋酸实验时间提示功能。
11.7动、静态图像对比模式,全图库自动预览。
11.8多种阴道镜报告模版,包含三阶梯标准报告模版。
11.9病历图片自动生成幻灯模式。所有病历报告可以保存在任意指定文件夹,并可以随时导出报告。
11.10不同的病种以不同的颜色标记,方便查询和统计。
▲11.11具有智能图像识别系统,不用联接外网上传云端服务器,在本机对图像进行智能识别,迅速给出病种的属性。
品目002:心电监护仪(数量:1 )
(一)基本要求
1.主机集成附件收纳槽,方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
★2.≥12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屏,屏幕分辨率≥800*600。
3.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
4.主机使用寿命≥10年。
(二)技术要求
▲1.标配5导心电;可升级12导心电和12导心电静息分析功能。
▲2.具备HRV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
3.具有多导同步分析功能。
★4.共模抑制能力>106db。
5.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
6.≥27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SVCs/min等。
7.具有ST段分析和ST 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情况。
8.具有QT/QTc测量功能。
★9.支持升级masimo/nellcor血氧。
10.标配PI血氧灌注指数。
11.NIBP测量范围:10 mmHg-290mmHg。
12.具有24小时血压动态分析功能。
★13.具有辅助静脉穿刺功能。
(三)软件功能
1.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4个计时器。
2.支持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
▲3.支持升级临床辅助工具:脓毒血症指南、EWS早期预警评分、GCS格拉斯哥昏迷指数、24小时心电概览、CCHD先心病筛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