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YF4B-GKZB-2026-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重庆段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吊围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站前4标段,里程范围:DK399+70.4~DK425+290.8(茶园溪大桥宜昌台~新丰都隧道出口),主要工程量包括:正线长度25.59km。路基242.426m/1段,桥梁1693.152m/4座,隧道23677m/4座,桥隧比例9.1%;双块式无砟道床51168m(路基段485m、桥梁段3373.4m、隧道段47309.6m)。
工程造价:26.368亿元。
合同工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30年12月30日,标段合同工期为72个月,总工期72个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吊围栏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制造商具有产品生产必备配套的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铁路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截屏等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具有投标同类物资在招标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4年1月至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情形。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只设置一个包件;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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