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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6年-2027年备电业务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6年-2027年备电业务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60123158),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计划采购备电业务不间断电源,采购清单见下表: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台)

1

1kVA-3kVA高频UPS

UPS电源容量1KVA(单相/单相)48V 电压等级

10

2

UPS电源容量2KVA(单相/单相)48V电压等级

30

3

UPS电源容量3KVA(单相/单相)48V电压等级

460

4

6kVA-20kVA高频UPS

UPS电源容量6kVA(单相/单相)192V电压等级

20

5

UPS电源容量10kVA(单相/单相)192V电压等级

20

6

UPS电源容量15kVA(三相/单相)192V电压等级

20

7

UPS电源容量15kVA(三相/三相)192V电压等级

20

8

UPS电源容量20kVA(三相/单相)192V电压等级

20

9

UPS电源容量20kVA(三相/三相)192V电压等级

20

10

30kVA-120kVA高频UPS(塔式)

高频一体机 30kVA(三相/三相)

5

11

高频一体机 40kVA(三相/三相)

5

12

高频一体机 60kVA(三相/三相)

5

13

高频一体机 80kVA(三相/三相)

5

14

高频一体机 120kVA(三相/三相)

5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采购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1.3供货地点:山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4供货期:接到订单后25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标包划分: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份额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包

综合排名

份额占比

产品名称

中标人数量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标包1

第1名

100%

1kVA-3kVA高频UPS

1

83.76

标包2

第1名

60%

6kVA-20kVA高频UPS、

30kVA-120kVA高频UPS(塔式)

1

104.38

第2名

40%

1

69.59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291.24万元,不含税金额257.73万元,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1、标包2)

2.1依法设立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UPS电源设备销售类业绩。

2.4产品检验报告:

标包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具有加盖CNAS或CMA章的检验报告。

标包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具有加盖CNAS或CMA章的检验报告。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检验报告的生产厂家须与投标人一致。

②检验报告检验产品应为本次投标产品,检验结论为“合格”或“通过”,否则将不予认可。

③本项中标包1投标产品指UPS电源容量1kVA/2kVA/3kVA中任一产品。

④本项中标包2投标产品指UPS电源容量6kVA/10kVA/15kVA/20kVA中任一产品及高频一体机30kVA/40kVA/60kVA/80kVA/120kVA中任一产品。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2.6投标人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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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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