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兴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资产评估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厂房租赁资产评估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厂房租赁资产评估(招标内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BA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房租赁资产评估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铁科(兴城)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房租赁资产评估(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BA82
招标内容:厂房租赁资产评估
(2)本次招标内容的名称、主要服务需求、服务地点、服务期见下表:
| 序号 |
招标内容 |
主要服务需求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1 |
厂房租赁资产评估 |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90个自然日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或省财政厅备案公告)。
(3)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2023年-2024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2025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4)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3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近3年的业绩清单,须出具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刑事犯罪及行贿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刑事犯罪、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铁科(兴城)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①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不允许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否则将按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9)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如果投标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列明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所需提供承诺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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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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