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湖实验室总部基地光伏实证平台招标公告
白马湖实验室总部基地光伏实证平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装3级及以上、承修3级及以上、承试3级及以上)。
11.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具备发电数据监控功能的光伏数据平台开发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2.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光伏施工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上述业绩均须包含采购和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数据平台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
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匹配的资质和业绩,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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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