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项目名称)筑坝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3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筑坝取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4〕3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项目概况
2.1.1标段划分:筑坝取水工程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前锋园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孵化基地项目筑坝取水工程,由取水枢纽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工程两部分组成,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1.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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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