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电力〔2023〕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六盘水市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街道
2.2 建设规模: 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等。
2.3 项目总投资(元):652966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52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90
2.5 标段划分:1
2.6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条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再承担其他工程任务,如有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1.4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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