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HM-CR2501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开审备[2025]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嘉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东、香港路南侧;
(2)建筑规模:用地面积44786㎡,总建筑面积89572㎡(实际面积以规划批准的面积为准);容积率1.2~1.3,其中商业建筑计容面积占总容面积的比例≥5%。
(3)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相关批复以及招标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建设标准等设计边界条件,完成本项目全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扩初设计图、项目概算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5)设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最新的设计技术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数据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类设计的业绩。
提供: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设计合同,如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备案表, 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时间、建筑面积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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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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