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江陵构网型风光储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净空评估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611003230156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荆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湖北能源集团江陵构网型风光储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净空评估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能源集团江陵构网型风光储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沙岗镇、秦市乡、资市镇。其中风电项目装机规模100MW,计划安装15台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60m。其中8台位于沙岗镇,另外7台位于秦市乡。光伏项目装机规模100MW(最终以能源主管部门批复容量为准)与风电项目共用升压站,位于沙岗镇白鹭湖渔场,占地面积约2400亩。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位于沙岗镇,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白鹭11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5km。根据电网要求,本项目配置总装机规模80MW/16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其中,湖北能源集团江陵沙岗70MW/14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建在升压站内,接入35kV母线,随本项目送出线路接入白鹭110kV变电站。湖北能源集团江陵资市10MW/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在江陵县资市镇另行选址建设,以10k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资市35kV变电站10kV侧,直线距离约0.3km。
2.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民航发〔2023〕1 号)的要求进行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和专题研究,编制湖北能源集团构网型风光储一体化电站示范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含风机、输电线路、升压站、光伏场区)限高评估报告、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净空评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取得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征求净空审核意见的函、协调相关机场出具意见,并最终取得地区民航管理局净空审核意见。
2.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
2.4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荆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风力发电项目净空评估咨询(航行评估)业绩(提供合同、批复文件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4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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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