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新型信息技术产业协同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成渝新型信息技术产业协同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渝新型信息技术产业协同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高新经发审〔2025〕9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高新创新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内江高新创新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高新经发审〔2025〕9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江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净用地面积 44275.01 ㎡,规划总建筑面积:144021.59 ㎡;地上建筑面积 86359.79 ㎡,其中 1#共享技术用房面积 17766.48 ㎡;2#成果实验用房面积 18071.7 ㎡;3#软件研发及配套用房24657.0 ㎡,4#算法及配套用房 25322.84 ㎡,5#公厕兼环卫用房 102.20 ㎡,其他用房 439.43 ㎡;地下建筑面积57661.8 ㎡。容积率 2.4902;建筑基底总面积 16716.92 ㎡;建筑密度 37.76%;机动车位数 1308。
2.3 投资额:本次估算总投资 105200.00 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招标人发出设计工作指令后 3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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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