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监狱监狱医院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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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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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61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监狱监狱医院药品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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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河南省洛阳监狱2026年度医院药品采购,非一次性供应物资,将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物资的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当批次通知为准;包括常规药品、防疫药品、一次性用品(耗材)、中药、透析使用药物及耗材、化验试剂等供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配送时间要求: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急救药品4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36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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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精神药品供应能力,附承诺书或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2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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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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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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