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宁自治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310-520423-07-01-22131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新与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县宁西街道谐美社区,丁旗街道龙潭口村、下午村、桃源村。 ;
项目规模:项目拟采用590Wp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工商业标准厂房建筑屋顶面积共计约24.45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47.83MW,其中装机容量:一标段5.74MW、二标段5.97MW、三标段5.46MW、四标段5.97MW、五标段2.23MW、六标段5.99MW、七标段5.96MW、八标段5.44MW、九标段5.08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8838.35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270.00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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