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588号-1-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3800000
最高限价(元):17750000,2000000,1600000,2300000,1100000,1150000,1200000,450000,850000,2300000,2200000,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7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五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六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七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八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九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汽开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十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十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十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区分局2026年度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确保油品质量,择优选取合格的油料供应商,采购预算1775万元(单位地址: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
备注: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9、10、11、12,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2、3、4、5、6、7、8、9、10、11、12:合格的中小企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1、2、3、4、5、6、7、8、9、10、11、12: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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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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