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502000201
项目名称: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公章刻制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
最高限价:0.0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信用服务 |
1 |
详见征集文件 |
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得到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 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公安部门认可的印章备案系统截图证明(需体现企业名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4 09:00:00至2025-11-20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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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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