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63-CG-260134792、SXMTZB2603F-55(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60134792、SXMTZB2603F-55(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2021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启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38号),要求在整合已有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决策支持系统、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基础上,构建全省统一的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实现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远程常态化监管,逐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的信息化工作,实现安全检查有“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移动APP远程检查“相结合转变、”一次性检查“向”持续监测“转变,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
标段(包)内容:负责整体方案及架构设计,系统开发、升级、远程运维提供必要的设备租赁、安装指导、远程运行维护,并出具相关服务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要求项目合同签订后,从签订日开始完成一年的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监管专员移动APP系统技术服务或数据联网上传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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