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5411GZG103029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AI预问诊与住院AI病案编码与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AI预问诊与住院AI病案编码与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应用软件 | 门诊AI预问诊与住院AI病案编码与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按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工期;免费运维服务期为1期最终验收通过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AI预问诊与住院AI病案编码与管理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项目(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s://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①由投标(响应)供应商盖章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包中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况进行声明。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货物制造商制造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的信息)。
②若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该货物制造商盖章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若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该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①若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视为符合要求。
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AI预问诊与住院AI病案编码与管理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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