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DL-PL2026002
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粮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全年度
合同包2(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畜禽肉 | 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肉类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全年度
合同包3(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蔬菜 | 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蔬菜水果)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全年度
合同包4(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其他用具 | 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日用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全年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3(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4(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有效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定点屠宰证明,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所投产品厂家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定点屠宰证明;
(4)提供有效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有效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平利县城关镇中心敬老院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提供有效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和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所属行业为“批发业”;2.投标人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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