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金区财采备字[2026]00001号
二、项目名称:市人民文化广场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人民文化广场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珠海映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香洲区香洲香悦路14号7栋八层A区 | 2,001,8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人民文化广场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货物类(珠海映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场地用灯 | 照明补光灯 |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1(项) | 2,001,868.00 | 2,001,86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国成、李存元、闫兴瑞、陈武祖、徐国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本项目预算金额的0.74%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人民文化广场照明补光灯改造项目):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4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分别为:陕西万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映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宝鸡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盛纳南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专家小组评审,4家投标供应商都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和排名为: 珠海映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80分,排名第一;陕西万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9.49分,排名第二;宝鸡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1.62分,排名第三,甘肃盛纳南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6.74分,排名第四。依据评标办法、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结果以及相应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等,确定排名第一的珠海映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价为2001868.00元。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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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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