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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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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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舞采招标-2026-10 | |||||||||||||||
| 2、项目名称:舞钢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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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舞钢市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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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需求约定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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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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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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