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 工业气体 )
询价编号:ZT11(10)-SZ2901-XJ-2026-03
公司:
因深圳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深圳地铁29号线1工区 拟采购一批工业气体(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氧气 |
40L |
国标 |
瓶 |
1000 |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与白石三道交汇处向东170米中铁十一局工地 |
|
2 |
乙炔 |
40L |
国标 |
瓶 |
1000 |
||
3 |
二氧化碳 |
40L |
国标 |
瓶 |
100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货业绩证明(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双方现场点数以及压力表检测验收,压力值不达标的拒收。
5.质量要求:卖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下达计划后2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与白石三道交汇处向东170米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采用“一票制”,供应期间结算单价按照固定价来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60 %货款,6个月支付至该批合格物资80%货款,12个月支付至该批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5%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12个月后返还,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承兑汇票期限时间不超过6个月。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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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