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74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众行志合遥感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晨辉西路56号附23-8 (自编号) | 3,650,000.00元 | 96.9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众行志合遥感数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990000 |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隆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730天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辉、成欣值、罗英、杨小波、刘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供应商收取59850.00元(大写:伍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付款方式: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以使用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或者现金支付。 若银行转账可转至下述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356901200000224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9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钟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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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