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港湾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钢丝绳,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越南春桥工业园及免税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疏浚吹填工程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越南春桥工业园及免税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疏浚吹填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越南海防市新港区。建设规模:越南春桥工业园及免税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疏浚吹填工程,计划600万方吹填工程,其中,500万方的取料区排距在5km内,100万方的取料区排距在8.5km内。
2、采购范围:越南春桥工业园及免税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疏浚吹填工程项目9029型绞吸式挖泥船所需钢丝绳及其相关的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品牌 |
1 |
桥架提升缆 |
6*36WS+IWR-64mm*270m |
镀锌涂油钢丝绳,单头浇铸美标G416开式索节,抗拉强度1960MPa,破断拉力2860KN,右交互捻 |
根 |
2 |
一头浇铸开式索节、带帽销轴、132开档,另一头平头 |
所用钢丝绳须为贵绳“巨龙牌”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 |
2 |
定位桩提升缆 |
6*36WS+FC-64mm*10.7m |
镀锌涂油钢丝绳,两头浇铸美标G416开式索节,抗拉强度1960MPa,破断拉力2650KN,右交互捻 |
根 |
1 |
两头浇铸开式索节、带帽销轴、132开档 |
|
3 |
定位桩提升缆 |
6*36WS+FC-64mm*10.7m |
镀锌涂油钢丝绳,两头浇铸美标G416开式索节,抗拉强度1960MPa,破断拉力2650KN,左交互捻 |
根 |
1 |
两头浇铸开式索节、带帽销轴、132开档 |
|
4 |
定位桩抱揽 |
6*36WS+FC-96mm*16.26m |
镀锌涂油钢丝绳,两头浇铸平台索节,抗拉强度1960MPa ,破断拉力5960KN,右交互捻 |
根 |
2 |
两端浇铸平台索节(详见附 定位桩抱缆图纸)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税费、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
4、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20天内。
5、交货地点:广西凭祥市口岸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实际验收供货数量结算。
(1)买方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卖方分批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确定(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交付买方使用后,开票付款。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结算付款:先货后款,货物运抵买方项目现场后,买方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单。双方根据验收记录进行结算,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提供与结算单金额对应的税率13%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且货物到达项目部现场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95%货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12个月质保期满后支付。
7、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钢丝绳符合GB/T8918-2006、GB/T20067-2017 及相关国家最新标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提供生产厂家及品牌信息,并提供所供货物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钢丝绳验收标准:依据GB/T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8358-2014《钢丝绳破断拉力测定方法》。外观质量:无断丝超标、严重锈蚀、压痕、扭曲、松散等;新绳润滑覆盖均匀。尺寸公差:直径公差≤10mm为±1%,>10mm为±0.5%;捻距均匀度相邻节距差≤理论值±3%。 力学性能:整绳破断拉力≥设计值95%(仲裁用实测法);钢丝抗拉强度、扭转、弯曲达标;不松散性合格。 镀层与绳芯:镀锌层重量符合B/AB/A级要求;绳芯类型与合同一致,纤维芯含水率≤15%。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越南春桥工业园及免税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疏浚吹填工程项目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9、延迟交货处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罚款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按每七天处罚合同总价的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罚款上限为合同总价的10%。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需在规定交货时间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买方新的交货时间,买方有权撤消合同或接受新的交货时间,此时卖方同意按上述规定进行罚款。
10、索赔: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卖方应无条件进行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赔偿买方的相关损失。索赔以使用方现场照片为依据,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本次所采购材料及生产制造、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提供相关钢丝绳的船级社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提供国家授权或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至少1份。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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