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区环卫作业第五轮市场化运作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mgcg202601-005
项目名称:明光市城区环卫作业第五轮市场化运作项目
预算金额:7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7000万元/年,各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的各项单价及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城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和凹土产业园区环卫清扫保洁;公交站台、公共场所、景观小品、席地而坐等城市家具的深度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外运;公厕管理;明珠路垃圾中转站和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运维;垃圾分拣中心(含宣教中心、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一期二期光伏发电设施等)的日常运营维护;垃圾分类投放点(含金达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运维)运营及设施的更新维护等;建立一套智能化环卫作业监管平台和垃圾分类智能管理平台;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963万平方米、绿地保洁面积约493万平方米、公园保洁面积约159万平方米、水域保洁面积约32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年收集转运量约9万吨;管理公厕约117座;垃圾分类投放点约700个(有人值守约220个);30名市容协管人员的组建(退役军人优先)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评估(第一年合同年度服务期末,采购人根据中标服务单位上一年度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行政许可证);
②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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