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潞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40402202601300003-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
140402202601300003-01)已由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州发改审发〔2025〕50 号、
潞州发改审发〔2026〕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潞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潞州区堠北庄等 5个街道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五一街(五一街北侧、青禾幼儿园对面)路
边绿化锁边、栽种行道树,绿化面积约 1084m
2。拟在滨湖大道(壁头村村口段路侧)路边绿
化锁边,绿化面积约 300m
2。拟将捉马东大街(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南门两侧)路边场地进行
改造,绿化带与原有绿化衔接。该处改造面积约 7108m
2,其中场地铺装面积 3923m
2,绿化
面积 3185m
2。拟在景里街(和济医院后门)进行现状场地改造,改造面积约 3846m
2,其中道
路铺装面积 1966m
2,绿化面积 1880m
2。拟在老顶山进山通道进行现状场地改造,改造面积
约 15942m
2,其中场地铺装面积 7552m
2,绿化面积 8390m
2。
2.4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
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
付等所有工作。
2.5建设工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采购成果要求达到
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的)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2.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或园林)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或 2025年度合格的财
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提供投标截止
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包含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重大诉讼案件;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和组织实施。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3.10审查资格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1月 30 日至 2026年 3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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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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