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
润滑油油品性能测试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润滑油油品性能测试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产品需要开展理化试验、模拟试验、动力总成台架试验验证。试验费用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提供。以上试验预计24个月内完成。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1个标包,1名中标人。以下为预估试验项目和试验数量,招标方不承诺总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量,以招标方在合同期内的实际送检数量进行费用结算。招标内容及技术条款如下:
标包1:润滑油台架测试及模拟测试(详细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齿轮油产品需要分别开展台架搭载性能验证、动力总成耐久验证、混油验证和材料兼容性验证。依据比亚迪《整合招标水冷/油冷齿轮油验证大纲》(V1版)、《EHS齿轮油设计开发要求》等技术规范,对关键油品完成包括混油兼容性、材料兼容性、电机兼容性(如适用)及长达数百小时的台架耐久、高速、动态密封等一系列严苛的搭载性能验证试验。
发动机油产品模拟试验:需要开展混溶性、油品储存稳定性、机油单体乳化保持性(95:5乳化油)、机油单体乳化保持性(90:10乳化油)、结冰占比/w t%试验等。
注:具体以合同期限内招标人实际试验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试验时效:样品收到后5天内开展试验。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24个月有效。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投标人须在《比亚迪乘用车供应链第三方实验室认可清单》中。(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或资不抵债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1份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类似项目(提供:相关齿轮油测试评价服务,含台架试验以及材料相容性测试)(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提供试验报告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发票,不以润滑油为考察对象的试验项目无效。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5)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 其他要求:
本项目标包1不允许外包。(提供对应承诺书)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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