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闽-HMXM2026C-01010-邮资机代维-采购公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
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就邮资机代维项目[采购编号:HMXM2026C-01010]项
下的服务/ 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健 7
1、项目名称:邮资机代维
2、采购编号:HMXM2026C-01010(91350103726449384M202601001)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邮资机代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内容: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技术和服务 要求 | 采购预算价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 商数量 |
| 1 | 邮资机代维 | 1项 | 详见中询比文件“第五 章技术(服务)规范” | 3200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 年。 | 1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 3.2 万元,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询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询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 在询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审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询比响应无效。
5.4 在询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裁判文书网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审小组;
在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 标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近 三 年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案件),否则其询比响应无效。
5.5 供应商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6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 自2023 年1 月1 日起至询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3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5.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1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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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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