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岩、鲁基厂、铅厂及赛珠水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项目施工
询比采购公开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甲岩、鲁基厂、铅厂及赛珠水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项目施工[采购编号:YNGJ-2026-01-23]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公开询比采购文件的发售工作由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公开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云南滇能禄劝电磷开发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云南省禄劝县甲岩、鲁基厂、铅厂及赛珠水电站。(昆明市至禄劝县城70km,禄劝县至云南滇能禄劝电磷开发有限公司小河口营地80km,业主营地至甲岩电站、鲁基厂电站、铅厂大坝及赛珠电站分别为30km、6km、15km、7km,祥见采购需求章节。)
建设规模:甲岩水电站工程位于云南省禄劝县则黑乡,电站距禄劝县110km,其上游为鲁基厂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240MW,电站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溢洪道、左岸泄洪冲沙洞、左岸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地面主副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于2014年投产发电。鲁基厂水电站位于云南普渡河下游河段的禄劝县则黑乡小河口村下游1.5km处,电站距禄劝县城约90km,上游接铅厂水电站,下游为甲岩水电站,电站工程建筑物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窑洞式厂房及升压站、尾水渠等建筑物组成,电站装机容量3×32MW,电站于2010年投产发电。铅厂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禄劝县境内的普渡河下游河段,电站距禄劝县城约95km,上游为江边水电站,下游为鲁基厂水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114WM(2×57MW),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和发电厂房等组成设,电站于2011年投产发电。赛珠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禄劝县转龙镇境内洗马河下游,首部枢纽位于洗马河泸溪桥上游约400m处,距转龙镇约17km,电站厂房枢纽位于普渡河三江口下游5.7km处的右岸,距禄劝县86km,电站装机容量102(3×34)MW,电站于2008年投产发电。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甲岩、鲁基厂、铅厂及赛珠电站零星混凝土施工、冲蚀部位处理、边坡防护网修复,大坝面板止水修复、渗漏水处理、混凝土开槽排水沟、浆砌石及钢筋石笼块石、启闭机房及值班房屋修缮、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等。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5日,完工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各项工作具体开工、完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采购范围
| 号称 | 序标段名 | 采购范围 | 工期 | 工程地 点 | 质量要 求 | 信息服 务费 (元) |
| 1 | 甲岩、鲁 基厂、铅 厂及赛 珠水电 站水工 建筑物 修复项 目 | 甲岩、鲁基厂、铅 厂及赛珠电站零星 混凝土施工、冲蚀 部位处理、边坡防 护网修复,大坝面 板止水修复、渗漏 水处理、混凝土开 槽排水沟、浆砌石 及钢筋石笼块石、 启闭机房及值班房 屋修、安全防护 设施完善等。 | 计划开工日 期2026年3 月5日,完工 日期为2026 年12月10 日,各项工作 具体开工、完 工时间以发 包人通知为 准。 | 云南省 禄劝县 甲岩、鲁 基厂、铅 厂及赛 珠水电 站。 | 满足相 关规范 要求。 | 0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应答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交最近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及以前的提交前4个年度中连续3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6月30日后的提交前3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近36个月内 (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月本项目释义均按此原则")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提供认证证书;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应答,提供承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供应商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3.1.7没有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1.8没有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应具下列资质,提供证书: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
3.2.2.应答人及分包商(如有)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
3.2.4.应答人及其分包商(如有)未被列入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5.具有近5年内2个及以上已完成的水电站建设施工或水工建筑物修复业绩,不接受在建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2.6.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水电站建设施工或水工建筑物修复管理经验(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须提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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