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5年湔江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2025年湔江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彭州市2025年湔江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发改可研【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彭州市本级财政资金(拟申请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
2.2建设规模:新建堤防长406.62m,整治堤防长1398.72m,河床规整长1764m。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方)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证或注册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3.1.6 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近3年(2023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1个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水利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近 3年(2023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1个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水利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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