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园区小型客车运输服务(2026年)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JY-RIPED-GKZB-002
1、招标条件
本廊坊园区小型客车运输服务(2026年)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廊坊园区小型客车运输服务(2026年)项目
2.2 招标范围:提供足量符合要求的清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可随时调用的小型客车 (可包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适用车型)。按采购人任务需求,配备专职司机 。司机需资质合规、服务态度良好、驾驶技能娴熟。确保完成年度总运输里程不低于108万公里 。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含税),具体按实际服务时间、实际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年度费用不超过400万元(含税)。
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北京与廊坊两院区往返工作、野外实地考察、油田现场等场景的小型客车运输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4 报价要求:车辆租赁业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轿车2.7元/公里、商务车2.9元/公里、越野车3.1元/公里。按照以上三种车型分别报服务价格标准(以0.05元的整数倍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③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具备汽车租赁服务业务承接能力,具备相应的准运资质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④提供年检合格、验收、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充足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车身最好黑色或商务色),所属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集团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及时传达路况、天气等相关信息,并配备合格的专职司机。
3.2 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①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至使用期不得超过8年、总行驶里程不超过50万公里(任一条件达到即停止使用),且车辆整体技术状态良好、性能可靠、强制检验资料齐全有效(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凭证、车辆检验合格证)。汽车排量控制在2.0升以下(含2.0升),主副驾驶座均配备安全气囊。禁对车辆进行油改气改装,确保车辆技术配置符合原厂标准信安全运行要求。
②车辆租赁期间所用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及配备驾驶员的工资等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须负责为车辆足额购买包括交通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司乘人员意外险(每座保额≥50万元)在内的全部保险、并按时缴纳车船使用税,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③供车时效:接到用车需求后,需在【30】分钟内响应,以路程实际公里数将车辆送达指定地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供同档次或以上备用车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④配备的驾驶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24周岁至55周岁之间;持有5年以上有效驾龄;且无未处理的违章记录;须经相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培训及技术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提供一项服务类项目业绩,并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至少应包含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首页、金额页、期限页、签订页等)。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服务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3.5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存在未履行金额超过5万元的被执行案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与招投项目相关的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截图,承诺书格式见《无相关犯罪行为承诺书》);⑤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⑥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合规要求:
(1)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分别查询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信息,提交公司和法人代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共2页截图,被列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共2页截图,被列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截图,被列入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其他要求:
(1)存在管理、控股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禁止同时投标本项目。
(2)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得投标;
(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形。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3.9 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不分包不转包承诺书》。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