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液位计故障隐患维修项目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液位计故障隐患维修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保证各运行部正常生产,消除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公用工程部、油品部等所属装置生产过程中461台液位计故障隐患,需要大检修期间对其进行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液位计解体、检查、清洗、组装试压,更换易损件、浮子、面板、密封垫片、玻璃板、云母片、快速切断阀中的密封钢球、阀门填料、排污阀、放空阀及表头等。
2.2服务方式
需维修的液位计由招标方负责整体拆下后放置在装置现场,由中标人运输至维修场地,维修试压完成后由中标人再送回至招标方装置现场,上线安装由招标方负责,要求下线后的液位计在10内完成维修并运送回招标方装置现场,往返运输费由中标方承担。
2.3实施地点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厂区或中标人指定维修场地。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液位计制造商,产品覆盖玻璃板式液位计、磁效应式液位计及浮筒液位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提供石油化工行业1份液位计维修项目的业绩合同,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施工范围页或修理修缮项目页、签字页、合同金额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提供查验截图)。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维修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上述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6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