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科研项目测试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科研项目测试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科研项目测试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京新高速(G7)梧桐大泉至木垒段公路项目的运营主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养护及服务区经营开发等工作。
根据《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科研项目需要,需租赁5辆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电动重卡(1(L2级别)+4(L4级别))用于测试验证。本项目选取京新高速(G7)梧桐大泉至木垒段物流港A(巴里坤收费站)经大河服务区、红山收费站到物流港B(松树塘收费站)65km路线为示范路段,计划在该示范路段完成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与编队行驶的全功能、全方案测试的先期技术验证,完成京新高速干线物流自动驾驶编队商业可行性论证,确保测试数据完整、有效。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租赁内容见下表,具体采购事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租赁月数 |
1 |
自动驾驶电动牵引重卡 |
首车L2级别 |
1 |
12 |
2 |
自动驾驶电动牵引重卡 |
编队车辆为L4级别 |
4 |
12 |
注: 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车型、数量及租赁期限,最终以实际使用车型、数量和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2.2租赁期限:自车辆进场之日起至实际使用截止时间止(暂估租赁期限为12个月,具体租赁期限以业主需求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并且由具备主机厂资质(提供测试车辆的企业)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次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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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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