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5040824-01
项目名称:修水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建设项目(二期)(特殊医疗科室医疗专项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3245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修购2026F000204567 | 修水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建设项目(二期)(特殊医疗科室医疗专项设备)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1 | 批 | 1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采购品目一、医用内窥镜清洗消毒设备为整体工作系统与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二者均提供单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采购品目三、ICU电动抢救床,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品目十二、Led单头手术无影灯(悬吊式)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品名十三、电动手术床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品目十四、便携式监护仪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6)品目五、显 微 镜(病理),品目六、切 片 机,品目八、包 埋 机三者均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7)如提供的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产品制造商需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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