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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新厂区背压机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新厂区背压机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GC-RD-2026-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新厂区背压机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投产后降低供热煤耗,由现在供电标煤耗394g/kw.h降到供电标煤耗294.9g/kw.h。降到300以下,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改造后全年煤耗量8.41x105tce/a,按照标煤二氧化碳排放量2.6tce/tco2计算,全年二氧化碳排放量218.76x104tco2/a。小于配额计算量220.08x104tco2/a,消除了原有的碳排放差额后还有2.03万吨的碳排放配额盈余。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35.71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履约额差额,减少了购买碳排权的费用,增加了社会效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老厂6#机异地改造至新厂主厂房扩建端,改造为 B25 背压式汽轮机(6#机组),将新厂原11#机改造为CB35抽汽背压式汽轮机(11#机组)。将原有汽机房及除氧煤仓间扩建,同步扩建相应的蒸汽管道、配电,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单元。核实本次改造范围内的工艺管道参数,对原有管道满足要求部分,视情况利旧,对于不满足要求部分,进行改造更换。同步改造 11#机组发电机(125MW)出线及变压器,对异地改造 6#发电机母线及变压器进行扩建。将厂区热网支架扩建至 9#机组(9#机异地改造)蒸汽出口位置,扩建原有中压热网蒸汽管道至新建热网管架处。对新厂3台锅炉(10#-12#炉)进行精准喷氨改造,同时核算引风机出力,更换全部6台引风机。新建 1 台出力 340t/h 的低压除氧器以及 2 台中继水泵。新厂3台锅炉(10#~12#炉)精准喷氨改造。

2.2 招标范围: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新厂区背压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项目基础设计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甲采设备材料见明细)、项目相关的拆除、安装、检测、土建、电仪、电信、给排水等全部专业施工(包含施工特殊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使用、施工安全措施、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项目中交,以及工程范围内的无尘施工(包括进出场洗车系统)现场标准施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现场“实名制”等技术措施,编制单项总结,协助并指导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装置性能考核、(配合接网准入)等。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防雷等专项)、转资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 建设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石化公司热电部新厂区

2.4 工期:工程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合同签订日期);工程中交日期:2026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

2.5 项目概算:含增值税6931.5万元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6700.06万元

2.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级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能力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投资额度不小于6700万或有过单级容量不小于35MW的背压机组改造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因违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的、冻结的或进入黑名单的。
3.5.7通过*(*)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中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高级工程师。
3.6.2.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提供2025年6月-11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承诺按照施工人员50:1的比例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提供2025年6月-11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承诺按照施工人员50:1的比例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10.2.4按实际情况,在施工地点配备相应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设计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联合体投标中以牵头方为管理主体。
3.1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12.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3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中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资质及业绩应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2投标人须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3.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14本项目允许前期参与可研或初步设计等咨询的单位参与EPC招标活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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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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