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6-ZH4CFGB-009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学生宿舍(共2栋)及海华苑学生宿舍(共5栋)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海华苑部分)
预算金额:71.1948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1948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DHH26-ZH4CFGB-009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京华苑学生宿舍(共2栋)及海华苑学生宿舍(共5栋)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海华苑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711,948.57元,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计费标准:根据各楼栋投资估算,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出的设计费基准价为1,219,090.04元,扣除方案设计费用243,818.01元,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费用为975,272.03元,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为711,948.57元,投标报价费用须≦711,948.57元(本次招标施工图设计费乘以73.00%),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室内装修附加调整系数取[1.5],其他附加调整系数取[1.0],且已综合考虑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的因素。各楼栋的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下表(下表为各楼栋的招标控制价列表):
楼栋
面积(平方米)
投资估算(元)
设计费预算(元)
计算费率(%)
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元)
海华苑11栋
7,074.00
7,675,934.61
282849.15
73.00%
206,479.88
海华苑12栋
6,845.00
7,427,448.74
274607.79
73.00%
200,463.69
海华苑14栋
4,569.09
4,957,879.00
191321.57
73.00%
139,664.74
海华苑13栋(仅外立面)
9,149.00
2,203,304.39
78451.53
73.00%
57,269.61
海华苑15栋(仅外立面)
4,451.91
1,072,129.51
38596.66
73.00%
28,175.56
海华11-15栋(室外景观)
5,300.00(不计入室内面积)
3,180,000.00
109445.33
73.00%
79,895.09
合计
32,089.00
26,516,696.25
975272.03
73.00%
711,948.5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各楼栋的设计任务书下发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该楼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且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过程技术服务时间自各楼栋开工至该楼栋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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