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大型场站工艺维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大型场站工艺维护(改造)工程
管理编号: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大型场站工艺维护(改造)工程 已由 第十采油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出资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大型场站工艺维护(改造)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建设区域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约在980-1390米左右,全线沟谷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为:对第十采油厂元城首站、庆一联合站、庆二联合站等站点以及常规场站与联合站相关工艺流程进行改造、设备设施维护更新、流程优化等维护改造,拆除更换DN15-DN250各类闸阀、球阀、止回阀、蝶阀、安全阀等约450套,拆除更换Φ21-Φ273各类环氧粉末集油注水管线、CPVC管线、黄夹克管线等约25km, 拆除更换维护输油泵、注水泵、循环泵、伴生气分液器、缓存罐、三项分离器等各类设备约50台,拆除更换维护5m³-5000 m³等各类储罐约20具,以及与联合站维护改造相关的内外防腐保温、管沟开挖回填、砼地坪等配套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3600000.00元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大型场站工艺维护(改造)工程
标段描述:主要工程量:对第十采油厂元城首站、庆一联合站、庆二联合站等站点以及常规场站与联合站相关工艺流程进行改造、设备设施维护更新、流程优化等维护改造,拆除更换DN15-DN250各类闸阀、球阀、止回阀、蝶阀、安全阀等约450套,拆除更换Φ21-Φ273各类环氧粉末集油注水管线、CPVC管线、黄夹克管线等约25km, 拆除更换维护输油泵、注水泵、循环泵、伴生气分液器、缓存罐、三项分离器等各类设备约50台,拆除更换维护5m³-5000 m³等各类储罐约20具,以及与联合站维护改造相关的内外防腐保温、管沟开挖回填、砼地坪等配套工程。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电仪、热工、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安装,防腐保温,站内道路、场站通道等。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织机构类型与承包商资源库状态: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状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2022、2023、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和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类似项目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企业信誉:(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4)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也不得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以上任一职务。
QHSE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评审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2)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也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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