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2026年安全联锁监控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6-1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2026年安全联锁监控系统维保招标人为上局-上海动车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联锁监控系统维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三证合一),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投标单位提供近2年(2023-2024年或2024-2025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无法出具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动车领域近两年(2023年至今)内至少一份的该类设备维保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并提供对应维保用户出具的服务满意评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维保能力: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上海动车段管内区域设置维保服务站点,且须配置满足各车间日常维保作业需求数量的驻点人员,须投标人提供盖公章的维保服务站点位置信息及维保驻点人员信息(如已设服务点)或承诺函(如未设服务点)。
5.许可认证: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维保资质,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该项目维保设备的生产资质及技术评审文件,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提供安全联锁监控系统生产制造厂家出具有效期内授权维修保养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https://cg.95306.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6.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②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办理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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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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